通知公告

药学院关于2026年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1      信息来源:药学院中文网   |   浏览:10

根据《浙江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药学院2026年非全日制药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学院关于非全日药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根据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学院拟招收8名左右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综合考核安排

(一)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日期:528日(周上午8:00

地点: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225会议室

(二)报考资格复查

地点: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238会议室

每位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材料包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 身份证;

2. 准考证;

3. 前置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前置学位证书及电子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复查不通过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其他提交的材料

1. 《浙江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报考登记表》(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版,原件1

2. 专家推荐信(原件2份)

3. 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建议一式七份、递交面试专家组)

(四)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需准备2分钟英语口语自我介绍及8分钟以内的PPT报告(内容可包含本人受教育情况、工作经历及主要工作业绩、科学研究项目经历、获得荣誉奖项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等)。综合考核专家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需当场回答。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五)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重点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实践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具体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品德表现(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报考动机(学习目的、职业规划、心理状态等)、实践能力(参与重大重点项目及取得重要成果等)、科研潜力(英语水平、科学素养、研究志趣等)、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

1. 拟录取考生的政审、体检和定向协议签订等工作,后续请关注相关通知。

2. 学院咨询电话0571-88208159,邮箱:hzczywj@zju.edu.cn

学院

2026521

 

 

 

附件1:2026年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博士综合考核名单

报名号

考生姓名

报考专业类别

YB2026190181

*

药学

YB2026190165

*

药学

YB2026190213

*

药学

YB2026190219

*

药学

YB2026190122

*玉

药学

YB2026190168

*媛

药学

YB2026190218

*龙

药学

YB2026190216

*

药学

YB2026190123

*

药学

YB2026190190

*爽

药学

YB2026190135

*峰

药学

YB2026190198

*珊

药学

YB2026190154

*

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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