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3年生物与医药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招生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3/05/23      信息来源:药学院中文网   |   浏览:1705

一、复试时间

2023527日(周六)上午9:00

二、复试地点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256

三、复试名单

药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生源情况,按照1:1.5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四、招生计划

拟录取11名,侯补2

五、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复试

六、复试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考核

复试考核小组综合考查考生外国语运用能力、学科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程度以及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面试过程每生不少于30分钟,其中包含8-10分钟的PPT介绍和专家提问考查。PPT介绍用于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就个人学习、研究或工作经历、成果、获奖、研究志向与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陈述(含1分钟左右英语口语表述)。专业课考核科目为考生在博士报考系统里填报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内容包含在面试中,考生随机抽取面试。专家组成员统一标准分别独立打分,最后分别评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复试成绩。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各项成绩分数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无硕士学历和学位)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以笔试形式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及复试要求

526日中午12:00前,请将PPT介绍发至邮箱cy028@zju.edu.cn

复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于报考系统提前下载)。

 

八、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材料初审成绩

复试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0.3+面试成绩×0.7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20%+复试成绩×80%

 

九、录取原则

学院将结合考生综合成绩和招生指标,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处审定。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其它事宜:

详见 浙江大学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cps.zju.edu.cn/2022/0923/c59212a2635218/page.htm

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方案

http://www.cps.zju.edu.cn/2022/1031/c59212a2661867/page.htm

体检、政审等相关事宜详见后续见工程师学院官网通知。

 

2023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复试名单.pdf

 

浙江大学药学院

2023523


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