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导师及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药学院2023年夏季研究生毕业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完成各个培养与考核环节的研究生(含全日制和同等学力),在攻读学位期间,已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符合要求,可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和名单另行通知。
二、 答辩和毕业程序:
(一)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查
1.研究生提出答辩申请,流程如下:
A.全日制研究生:
⑴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入自己的培养模块,在“我的学位申请”中录入所有相关信息: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专业实践、科研成果、预答辩等,上传学位论文初稿→查重→导师确认。信息录入要求如下:
个人学习计划:必须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并且与实际修读课程一致。学习计划为学生入学阶段制定审核,如有不符合要求审核未通过者,请重新制定,并提交导师审核和学院审核;
读书报告:直博/硕博连读10次,博士6次,硕士4次;
开题报告:要求至少3位副高以上专家评审,具体要求以各导师规定为准;
预答辩:2023年3月10日前向各学科方向研究生培养委员会秘书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及创新性成果等相关电子材料。由各学科方向委员会组织相近学科专家以答辩形式对学位论文进行预审,其中博士研究生需邀请5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需邀请3位副高级职称专家或博士生导师。
论文初稿:必须匿名版本(包括罗列发表文章等均不能出现个人及导师姓名)。需特别注意在系统中填写准确、合适的论文研究方向,这个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送审速度。研究方向填写的具体要求:可参考招生时的招生研究方向填写。若为跨学科论文或不清楚具体研究方向时,请学生与导师商量后填写。研究方向必须使用中文填写,字数最多12个汉字(越短越好,因为只要填写的研究方向包含在专家库中专家的研究方向字段中,即可有效遴选),若有多个研究方向请用英文分号(“;”)隔开,最多2个研究方向,总字数不超过24个汉字。
⑵从管理系统中下载、编辑读书报告记录表、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学位申请书等表格备用。
导师审核:管理系统审核论文初稿、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特批答辩申请报告签名确认。
学科方向审核:2023年3月30日前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特批答辩申请报告交各学科方向秘书统一签署主任意见。
2023年4月10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246室袁老师处审核:
1)浙江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1份,导师签名、学科方向委员会主任签名)。
2)浙江大学研究生读书报告记录表(硕士4篇,普博6篇、直博或转博10篇,导师签名);
3)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已盖药学院成绩章);
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名、预答辩专家组组长签名);
5)学术成果署名页复印件(发表)或录用证明复印件(或论文接收邮件)及论文校样稿(录用)。
B.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⑴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账号:硕士学号前加Y、博士加YB,如Y19120117、YB1219001),提交答辩申请,同A.全日制研究生要求。(注:2013 级及以前的同力硕士,系统中学位申请流程简化,不需要填写开题、预答辩等信息,系统已默认通过)。
⑵从管理系统中下载、编辑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学位申请书等表格备用。
预答辩、学科审核时间及提交方式同全日制研究生。
2023年4月10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246室袁老师处审核:
1)浙江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1份,导师签名)。
2)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同力博士申请人员要事先与我科预约时间,然后到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2室研究生教学事务办公室打印,同力硕士申请人员不需要)
3)学术成果署名页复印件(发表)或录用证明复印件(或论文接收邮件)及论文校样稿(录用)。
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名、预答辩专家组组长签名);
5)论文隐名评阅通过后,同力硕士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答辩申请。
C. 特批人员:(仅限全日制研究生)
除了完成上述流程外,还需要完成以下申请:
1)科研特批:《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特批申请表》(1份,未达到研究生创新成果要求,但已完成学位论文,导师和学科方向委员会签名同意);论文投递样稿和接收投稿的函、SCI杂志影响因子证明。
2)学分特批:《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环节课程学分审核特批申请表》(1份,未达到学分要求,但已完成学位论文)。
(二) 论文评阅
1. 学院统一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所有论文(博士5份、硕士3份)启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上系统全隐名评阅,学院直接调取研究生院系统中的论文初稿(请确认上传的初稿为隐名版本!)。
2. 所有网上系统送审的评阅结果由研究生科统一录入系统,并确认是否允许答辩。
3. 从2021年开始,教育部学位中心评阅费调整为博士 570元/份,硕士400元/份。学位论文初次送审费由学院统一支付,再次送审费用需学生自理,支付方式另行通知。
4. 评阅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如有1份评阅意见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学位申请者应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后才可提交重新评阅。修改完成后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学院送原专家评阅复审。评阅复审通过即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被判定为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一)“学位论文总体等级评价”有“D(较差)”;(二)“学位论文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有“未达到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三)有2份及以上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具体见《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及材料递交
1. 2023年6月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隐名评阅通过后会及时通知相关研究生。研究生应尽快请导师确定答辩委员名单并填入《浙江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并将此表格送交246室研究生科审核,通过后,到239学院办公室给答辩聘书和答辩表决票加盖院章(表格从附件中下载)。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论文答辩准备信息录入”中将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等信息输入,打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格,交给答辩秘书。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7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1人。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交叉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选聘1-2名所涉交叉学科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者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外 3-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者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
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刷费、答辩酬金支出由导师负责支付,同力人员自付。办理方法:在附件中下载酬金表经导师、答辩专家签字、研究生科签字后由导师办理手续、校计财处发放答辩酬金,金额不能超过以下学校的规定(同力人员可参照):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的酬金分别为:评阅5--8人,每人300--800元;答辩委员5--7人,每人300--800元;记录员每人100--150元。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的酬金分别为:评阅3--4人,每人200--500元;答辩委员3--5人,每人200--500元。记录员每人50--100元。
参照附件《药学院研究生论文答辩会程序》完成答辩。答辩结束后,尽快整理相关材料,完成各类意见签署,修改学位论文。
2. 2023年6月10日前:将以下答辩材料提交246室研究生科审核:
1)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
2)所有论文评阅书(自行打印);
3)答辩记录;
4)所有答辩表决票;
5)酬金表(全日制研究生)。
3.特批取消:2023年6月15日前,申请特批答辩的应届研究生论文若已录用、符合要求的历年特批毕业研究生论文若已正式发表,可持发表论文、录用证明、校样稿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交246袁老师处申请取消特批,可申请夏季学位授予。申请时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输入科研成果信息。
(四) 毕业离校和证书领取
1. 获学位人员需在校档案馆拍照留档。具体按“浙江大学档案馆”官网通知执行。
2. 同力申请学位人员将学位照片(2寸蓝底标准照)电子版发送我科。
3.系统上传学位论文终稿:离校前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版论文终稿并请导师审核通过,用于提交学校图书馆、万方及知网等机构归档。其中,中文题名页、英文题名页、独创性声明与版权使用授权书必须包含手写的作者和导师签名,不能空着!(可将这三页签名后扫描插入PDF)。
终稿论文不符合编写要求的,一律退回。 a.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要求; b.获学位博士须交1本纸质版论文送国家图书馆,论文封面颜色要求:13号皮纹纸(红色);c.上交论文必须双面印刷,原则上用70号白纸; d.为了更好的按照学校对论文制作的要求,建议去学院指定文印店制作。
4. 论文暂缓公开申请:因故学位论文需暂缓公开的,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公开申请表》,导师审批后交我科审核(暂缓公开论文无法参与评优,无特殊情况不建议申请)。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只有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可在附件下载电子版填写打印后交我科。
6.就业、档案、党团员关系接转联系团委张老师、杜老师(电话:88208425)。
1)毕业班学生需尽快登录学校就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生源信息自审,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
a) 点击生源自审,确认生源状态(延毕学生务必修改毕业时间);
b) 点击就业方案确认,确认签约状态。就业方案确认时升学同学需上传升学证明,工作同学需上传三方或者就业录用证明。如需在线签约同学请先在线签约,再进行就业方案确认,因为一旦就业方案确认,无法在线签约。报到证:国内升学同学在填写报到证一栏信息时均勾选不需要,其他同学原则上都需要。
2)登记档案、党员关系转出信息,转接团组织关系。毕业生在落实毕业去向后,在https://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CNPVRGhn统一身份认证后,登记档案邮寄、党员转出等信息。填完信息后需要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至231办公室张老师处,领取报到证、党员关系介绍信、并上交一份纸质去向证明。
毕业生为团员(年满28周岁以下),需自行在网上智慧团建转接团组织关系。
毕业生为党员(包括正式、预备党员),登记党员关系转接信息时请注意:
a) 线下转接:将由学院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所去单位,介绍信开出后会在毕业生微信群通知,请及时领取。
b) 线上转接:不需要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但请如实填写所去的目标党组织名称(精确到支部)。
3)详细的上述流程、就业推荐表、在校表现证明和政审模板等请参考以下链接:http://office.cps.zju.edu.cn/2021/1230/c26481a2459644/page.htm
7. 在学校规定的冬季研究生毕业离校周内办理好离校手续(办理方法详见附件)。离校系统全部通过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毕业生问卷,填完再进入离校系统生成离校单,打印出来签字交给246室袁老师处,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领取学位证书前须完成或提交以下材料:
1)学术论文发表;
2)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同力硕士还须在国家平台上传);
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公开申请表(需要者交);
4)纸质版学位论文1本(博士须提交);
5)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
6)独创性声明(单独1张)
领取毕业证书前须完成或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毕业体检表
3)研究生证注销
4)离校单
三、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
联系电话:0571-88208159 联系人: 袁老师
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zju.edu.cn/index.jsf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aname
药学院研究生教育: http://www.cps.zju.edu.cn/61596/list.htm
学校就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reer.zju.edu.cn
毕业生档案信息登记:https://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CNPVRGhn
同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国家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