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16      信息来源:药学院中文网   |   浏览:6189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 顾臻    胡富强  

      副组长: 范骁辉  杨慧蓉

      成   员:  王毅  吴永江  余露山   应美丹  张翔南   袁弘   翁勤洁   盛荣   董晓武

      秘   书:黄佩芳

申诉联系人:杨慧蓉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8424 

      二、基本复试分数线

 我院按照2021年硕士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办法,105500药学专业按约1.351划定基本复试线;分数线公布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

总分

备注

105500药学

55

55

190

345

业务课总分300

 

根据学校政策,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此项“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强军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同浙江大学公布的分数线。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专业代码及         名称

招生人数

其中已录推免人数

除推免外招生名额

复试人数

复试 比例

备注

105500药学

75

0

75

101

1.35

其中包括城市学院联培名额10人、少民骨干计划名额3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名额2 人。

 

 注:各专业按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和名单时,若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则; 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公布后,录取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作为复试平台。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见附件2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复试时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将《浙江大学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信息登记表》以及大学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或雅思、托福)成绩单 、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材料合成为1PDF文件,于3月17日前发到yukiwooo@zju.edu.cn

符合药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允许院内各复试组之间调整复试。未拟录取考生按相关规定办理校外调剂手续。

 五、录取

 我院根据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 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复试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及复试成绩均并列时,以初试的总成绩、业务课成绩、英语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在 “钉钉”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往届生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资格审查详细要求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31431

 七、体检

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请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15日前寄我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八、复试日程 

 316 日(周二):公布《浙江大学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复试方案                                   (附件3),通知复试考生;
 3
23 日(周二): 上午8:30开始视频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月 30 日(周二):向研究生院上报拟录取考生信息,开始调档政审。

 浙江大学药学院

2021.3.16

附件12021级药学专硕复试名单.pdf

附件2: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

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31427

附件32021年药学院硕士招生复试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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