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药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初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6      信息来源:药学院中文网   |   浏览:10

根据《浙江大学药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药学院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材料评审工作,现公布材料审核结果(见附件)。

考生若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11915:00前联系药学院教学办hzczywj@zju.edu.cn

材料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形式进行,详细要求参见《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综合考核名单.pdf

药学院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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