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证药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按《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管理
实行学院统一领导,各学科方向分组复试。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工作和投诉受理工作。
1、药学院研究生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范骁辉
副组长:王芳
成 员:杨波 胡富强 高建青 何俏军 瞿海斌 蒋惠娣 吴永江 崔孙良 黄佩芳
申诉联系人:王芳 申诉联系电话:0571-88208424
2、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委员会,由学院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其中有1名为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设主任1名,实行集体负责制,负责制定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按学科方向成立不少于5名本学科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复试时间每生应不少于30分钟。
三、复试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符合“申请—考核”招生方案要求;通过初审且仍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的考生,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 完成课程学习的在读硕士生,成绩优秀者,在通过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的综合考核后,可申请硕博连读。
复试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方案
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
(没有发表SCI收录论文的“申请-审核”制考生同时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硕转博考生不需参加)
药物化学方向:专业课《波谱解析》
药剂学方向:专业基础课《药剂学》、专业课《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
药物分析学方向:专业基础课《现代色谱方析》、专业课《药物代谢和药物动力学》
药理学方向:专业课《药理学进展》
中药科学与工程学方向:专业基础课《现代色谱方析》、专业课《药物分析信息学》
2.面试:
1)采用ppt形式介绍个人简历,汇报硕士阶段及目前从事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博士阶段拟开展工作的设想(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2)综合知识和能力考核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复试时间:2019年4月25日8:30
复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
药物化学方向:504室,联系人:盛荣老师
药剂学方向:413室,联系人:袁弘老师
药物分析学方向:225室,联系人:蒋惠娣老师
药理学方向:254室,联系人:应美丹老师
中药科学与工程学方向:332室,联系人:王毅老师
五、录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情况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1-4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民厅〔2018〕2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按研究生院要求收取学费。
七、破格复试及生源调剂
特殊情况的考生,以保证质量为前提,经学院批准可提交破格复试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方可参加复试。
由于导师招生指标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优秀上线考生,可调剂至相近专业缺少生源的导师,但申请材料须符合调剂专业报考要求和审核条件。
八、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必须到药学院研究生科进行资格审查,本校应届生不必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持研究生证参加复试。
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参加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保证书(在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6.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准考证、保证书除外)均需备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交给我院。
复试时必须提交的材料(可到学院研究生科领取):
1.准考证(盖“体检已做”章)、药学院博士考生复试志愿表;
2.两份专家推荐书;
3.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4.硕士学位论文或初稿(提前攻博生除外)、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获奖情况等评价考生水平的材料)。
九、工作日程
4月19日(周五)前:公布《2019年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4月24日(周三):上午9:00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254室集中进行资格审查及思想品德考核;11:00—12:00到药学院大楼241室确认复试志愿。下午在紫金港校区医院体检 ,具体要求见:校医院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object_id=55132);
4月25日(周四):学院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5月1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并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5月2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全体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工作;
6月下旬: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浙江大学药学院
201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