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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2023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党团关系迁移、档案转接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信息来源:药学院中文网   |   浏览:3048

(一)户口迁移

1. 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得再迁入;在校期间,户籍管理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2. 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

3. 《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4. 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5. 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

6. 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7. 《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

  注:户口迁移证上的时间从迁出到学校落户均为有效,迁移证上时间不影响落户。

 

(二)党团组织关系

1. 党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外转入一般采用线下流程,即开具和上交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所去单位:中共浙江大学药学院XXX研究生党支部(XXX指所在研究所名称),具体可见下表。(若系统上可以发起,则无需开纸质版介绍信,参照下面线上流程,由原单位党委直接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操作)

浙江省内转入一般采用线上流程,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由原单位党委直接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中操作。抬头为“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所去单位:中共浙江大学药学院XXX研究生党支部,具体可见下表。(若系统上无法发起,则需开纸质版介绍信,参照下表填写抬头、单位、党组织)。

注意:纸质介绍信拿到手请务必保留好,开学报到之日需上交。

相关问题可咨询:张老师 0571-88208425

 

2. 团组织关系转移:

学生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操作,转入“药学院团委+系所团支部(如药理一团支部/药理二团支部等)”,转入地址请填写“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无需纸质介绍信,仅需完成智慧团建操作即可。

 备注:智慧团建为全国统一团工作系统,网站为:https://zhtj.youth.cn/zhtj/ 如仍有不明之处请联系自己所在高校或所在地区团委老师或直接百度搜索“智慧团建”流程操作。

保留团籍的党员的团组织关系转移与团员一致,研究生应转入对应系所的团支部。

相关问题可咨询:杜老师 0571-88208425

 

(三)档案转接

1. 档案接收单位:浙江大学药学院;

2. 档案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药学院大楼246室;

3. 档案接收人:袁老师  邮寄电话:13429159277

备注:档案请务必用机要或者EMS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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