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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19      信息来源:药学院中文网   |   浏览:2321

    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基本结束。经过初试、复试综合考核,拟录取名单已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0571-87951349,)或纪委监察处(0571-88981500)联系。

药学院

2021年6月19日

2021年秋季博士招生拟录取公示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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